“当你看到你曾经用许多心血写的作品被印在了白纸黑字上,那最初的灵感就会被再次激发,重温写下时那种美妙的感觉。” ——题记
“约瑟芬”是她正式的名字,但她说过了,她喜欢别人叫她“乔”。但是在正式的场合,总是要用正式的名字,就不得不这样写了。为了尊重她的感受,在下文中还是用“乔”称呼吧。
乔是豪放的。她面对素不相识、而又面貌凶狠的劳伦斯先生时却毫不畏惧,并不是说一些恭维的话,而是把自己内心的真实看法说出来。她不爱绵柔绸锦,却仍然风度翩翩,说话大方明确。她曾说,愿去军中当军医,这样就能日夜守着父亲了……乔在父亲患重病时,毅然割发卖钱,帮助远在千里之外从军的父亲早日康复。
她确实是一个勇敢的少女。
乔喜欢写作,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成为著名的作家。她一直在努力地写作,并且向报刊投稿。当第一次刊登乔的作品时,她是兴奋的,我也是激动的。虽然那篇稿子被报刊编辑删除了许多说教段落,留下了一点遗憾,但那仍是一种成就,意味着你的作品被认可。
当你看到你曾经用许多心血写的作品被印在了白纸黑字上,那最初的灵感就会被再次激发,重温写下时那种美妙的感觉。我很想读她刊登的作品,我相信那是一部佳作,也许没有被编辑删除说教的原稿会更好,因为说教,恰恰就是作者原本想要表达的感受,也是文章的灵魂所在。
乔的写作,是让我很有感触的部分。我以前是不喜欢写作的,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学校的作文。
一二年级的看图写话,必须要去写图片上的故事,毫无意义。而且还必须要靠近老师们认为的标准答案,造成所有人写的作文都是从一个模子里出来的,让人感到索然无味。
三年级起,就有了命题作文和半命题作文,总是要涉及情感。我想要把情感写得细腻,把景色写得美妙,但时间总是不够的。于是,我就只好把情感压缩再压缩,想法减少再减少。最后的作文,虽然分数仍是很高,但没有真情实感了,只是记忆的压缩品。
读《小妇人》的时候,是三四年级。
我被《小妇人》打动了。我知道,看到自己写出非常得意文章的感受。现在能想起的,最早写的一篇得意的文章,是一首诗,叫《世界与心》。
那是一首很短小的诗,大概只有七八行吧,也是很小的时候,四五岁的时候写的。是由妈妈代笔,我说她写。那首诗写的是世界装得下一颗心,而心却又能装下整个世界的疑问。这是让我很得意的一首哲理小诗。
看了《小妇人》之后,我又想写一些得意的文章,激发最初的灵感,从此就喜欢上了写作。
喜欢写作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《小妇人》,是因为乔。
乔已经不是一个故事中的虚构人物,她是作者路易莎·梅在小说中的展现,更是被读者们所崇拜的女孩。
大家要提修改意见呀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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啊啊很棒哈,一下子就有被惊艳到(所以你还是偏向将乔和自己的写作经历联系在一起是吗?)
赶紧赞一个.....
人生何处不相逢,相逢何必曾相识
联系自己经历,感觉这样的话会更有代入感,相对现实一点吧(优秀)
人生何处不相逢,相逢何必曾相识
同样是五年级,为何墨儿这么优秀......而我.......渣渣绵枯了......
天凉了,该让王氏破产了
阳光灿烂的日子,谁不向往?
赖上你了,小可爱
春日游,杏花吹满头,陌上谁家年少,足风流。
刚才和神秘人说了要来打赏,就打赏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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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专业的铁路爱好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