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今天要说的事情,对于有些人来说可能是老新闻了,但是今天还是不得不说一下,加深一下家长们的印象。
上周我在一个社区办事,遇到一位警察来社区通报警情,我就和他聊了一会儿。我说现在的治安和10年前比,应该好了多少倍吧?
这位警察说,现在盗窃啊、抢劫啊很少,就是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,全社会做了这么多的反诈宣传,但总是还有人上当受骗,主要是骗子一直在更新诈骗手段。
我说,那主要是什么人群容易被骗?他说,什么类型的人都有,但是有中小学生、大学生无意间成为了帮凶,贪小便宜出借自己的手机号码,或者收款账号,被骗子利用去进行诈骗。
我说,那这些贪小便宜的学生不是也要承担法律责任?
他说,那当然,轻则拘留、罚款、赔偿受害者损失,重则判刑,大好前程一个贪念就葬送了。
这是实实在在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情,比如近期几个真实案例。
第一个案例,营山县一名初中生张某将自己的手机卡借给他人从中获利。租下他手机卡的人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,骗子通过手机卡拨打诈骗电话,并成功诈骗20万元,目前,初中生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;
第二个案例,仪陇县9名高中生看到网络上发布的兼职信息,说是每群发1条短信可获得1元报酬,就将自己的手机卡用来群发诈骗分子提供的短信,9人帮助发送短信共计获取460元的好处。但是,诈骗分子通过9名高中生帮忙群发的信息,成功进行两起诈骗非法获利共计16.3万余元。目前,公安机关依法没收这几个高中生的违法所得,并对几人作出行政处罚。
第三个案例,大学生帮诈骗分子架设虚拟拨号设备,从中获利770元,但是诈骗分子通过他架设的设备,成功进行两起诈骗非法获利共计60万余元,这位大学生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以下这些行为容易构成帮信罪:
出租、或者买卖微信号、支付宝账号、QQ号等;
帮人刷单走流水洗钱;
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、QQ群;
出售出借银行卡帮犯罪分子进行支付结算;
为犯罪分子提供技术支持等。
这些中小学生、大学生,一时贪图小便宜,以为只是借用一下手机号码、或者收款账号,不是什么大事,根据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,构成“帮信罪”的,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对于一个学生来说,人生还没有开始就这样完了。
所以,家长们一定要反复叮嘱自家孩子,一定不要出借手机号码、身份证号码、微信、支付宝、QQ号、银行卡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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